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兵役】各項申報作業期限說明。
一、在學緩徵申報【應註冊繳費在學】:
(一)申報期限:依法規定,於開學日(114/9/08)次日起一個月內(10/08)止,由學校完成統一申報。
(二)申報對象:
1.新生:大學部(含95年次以前出生)、碩士、博士。
2.復學生。
3.轉(學)生、轉(系)生。
4.逕升(直攻)博士。
5.學生今年(114)已33歲者(從1月1日起算),僅申報至12月31日止。
註:出生年為96年次者,於(114-2)開學日次日起一個月內,由學校完成統一申報。
(三)申報年限:依各學制之就讀年限申報有效在學緩徵。
1.大學:4年。
2.大學:醫學系、牙醫系、藥學系6年。
3.碩士:2年。
4.博士:4年。
二、延長修業【在學緩徵】或【儘後召集】申報:【應註冊繳費在學】。
(一)申報期限:依法規定,於每年10/20(含)止,由學校完成統一申報。
(二)申報對象:
1.大學:延畢大五、大六。
2.建築系:設計組 > 大五。
3.碩士:延修碩三、碩四。
4.博士:延修博五、博六、博七。
5.學生今年(114)已33歲者(從1月1日起算),僅申報至12月31日止。
(三)申報年限:有效在學緩徵一年(至次年6月30日止)。
三、儘後召集申報【應註冊繳費在學】:
(一)申報對象:退役(伍)軍人。當年度(兵或官)若達除役年齡者,不必申請。
(二)申報期限:依法規定,於開學日(114/9/08)次日起二個月內(11/08)止,由學校完成統一申報。
(三)申報年限:依各學制之就讀年限申報有效儘後召集。
1.大學:4年。
2.大學:醫學系、牙醫系、藥學系6年。
3.碩士:2年。
4.博士: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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