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不利處境學生多元生理用品專項補助作業
一、依據:依教育部115年6月30日臺教高(四)字第 1152201313 號函,修正發布之「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辦理。
二、開辦目的:為落實友善關懷與月經教育,提供不利處境學生多元生理用品專項補助(免結報),由學生自行運用於購置各類
生理用品、緩解生理不適或清潔用品等。
三、補助資格及申請程序:
【補助資格】
本補助申請對象須為生理女性(即身分證統一編號第二碼為「2」者),並符合下列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有戶籍登記,且具有本校學籍之在學學生。
(二)符合下列任一資格者:
1.第 1 類:當學期領有教育部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及原住民族學生學雜費減免者。
2.第 2 類:當學年度核符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金資格者。
3.第 3 類:符合衛生福利部所認定之青年(少年)家庭照顧者,並經學校輔導審認之不利處境學生。
4.第 4 類:有以下情形之一,經本校認定為不利處境者:
(1)已通過「安心就學濟助方案」或「晨曦助學金」審核者。
(2)當學期有「重複申請學雜費減免或不利處境學生助學金」之情形,致無法申請相關減免或申領助學金者。
(3)確有經濟困難、發生家庭變故或突發重大傷病,致生活陷入不利處境者。
【補助程序】
(一)第 1 類至第 3 類:經學校確認後,由學校主動辦理補助核發作業,學生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二)第 4 類:除已通過「安心就學濟助方案」或「晨曦助學金」審核者由學校主動辦理補助核發外,其餘符合第4類資格
者,須填寫「國立成功大學不利處境學生多元生理用品專項補助申請表」提出申請,經生活輔導組初審及
學生事務長核定後,核予補助。
1.上學期申請期限:每年12月15日前。
2.下學期申請期限:每年 5月15日前。
四、補助額度:每生每學期核發1,200元(包含寒暑假)。
五、撥款期程:上學期於每年1月前、下學期於每年7月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