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就學濟助
本校前黃校長上任以來,因有感於目前政府所提供之助學項目雖多,但現實上仍有其限制
之處,為補其不足,使經濟弱勢家庭能減輕教育費用之負擔,讓其子女能達到真正安心就學
之目的,故指示本處籌辦「安心就學濟助方案」,並於 100學年度起正式開辦,期能對本校
經濟弱勢學生有更周延之照顧。本方案補助項目主要係提供經濟弱勢學生生活費用,額度
依申請學生之實際需求自行評估,每學期得申請6個月,每月最高不得逾1萬元。
惟實際核撥之金額得由本校「安心就學濟助管理委員會」視經費及名額之多寡進行審查後核
定。
鑑於本方案經費來源全係仰賴本校校友及各界善心之社會人士主動捐款,為使本方案能長
久運作、以嘉惠更多經濟弱勢之莘莘學子,故設有返還之規定,且為減輕申請人負擔,本方
案規定申請人於將來有經濟能力時,應以不定期與不定額指定捐款方式,捐還本校。期盼日
後申請人若有能力,能不忘當初接受捐款之感恩心情,能回饋與響應,予以主動捐輸,使這
份愛的心意能綿延流傳、涓涓不息。
本方案申請內容簡述如下:
★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設有戶籍、且具本校正式學籍者,但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不得申請。
二、全戶家庭年收入以低於前一年無須進行綜合所得稅申報額為原則,另有特殊困難者不在此限。
三、須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第 2次以上申請本方案之申請人,大學部學生之前一學期平均成績應達65分、研究生之
前一學期平均成績應達75分。但成績如未 達規定,經導師或指導教授證明其成績或相關
表現確有提升,且有具體事證者,不在此限。
五、當學期已申貸就學貸款或在校內外服務或社團活動表現優良者將優先考量。
★申請金額:每月最高1萬元、每學期以6個月計。
★申請期間:每年2月1日及8月1日起公告並受理申請,申請人最遲應於每學期開學後2週內、新生得於開學後3週內提出申請。
★承辦單位:生活輔導組(雲平大樓3樓)
★承 辦 人:黃小姐 分機:50348
★辦法:
國立成功大學安心就學濟助辦法
★申請表:
國立成功大學安心就學濟助方案申請書(含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