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兵役Q&A
一、學生兵役(Q&A) 懶人包(請點擊)
Q1:我是學生,請問如何辦理在學兵役「緩徵」?--尚未服役者
A1:
1.如果你是在校生,當年已達徵兵及齡者(今年國曆年次減去身分證上出生年次等於19歲),請影印最新之【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於當年暑假前(或因故於返校註冊時)親自繳交到生活輔導組,並填寫一份[兵役狀況調查表]。
2.如果你是新學期轉學、降轉系、復學或碩士直攻博士之學生,必須重新辦理,條件同上。
3.如果你是本校新學年度之新生,請依第1.款說明與新生資料袋內說明辦理。
請注意:已達徵兵及齡而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將會接獲縣市政府所發出之徵集令入服役。
Q2:我是學生,請問如何辦理在學「儘後召集」?--已服兵役者
A2:
1.如果你是已經退伍具有後備軍人身分者,請影印最新之【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與【退伍令】影本一份,親自繳交到生活輔導組,並填寫一份[兵役狀況調查表]。
2.新學年度之新生,請依第1.款說明與新生資料袋內說明辦理。
3.如果你是本學期新轉學、降轉系、復學或碩士直攻博士之學生,必須重新辦理,條件同上。
4.士兵年滿36歲、士官以上年滿50歲者,填繳表格即可,可以不需繳附任何證明。
請注意: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視同放棄;將會接獲後備指揮部所發出之召集令入營受訓。
A3:
1.生活輔導組位於光復校區雲平大樓西棟三樓。
2.辦理本項業務電話:06-2757575轉50340(生輔組謝小姐)。
3.國防役、預備軍士官役、替代役事宜,請洽軍訓室:50700。
4.研發替代役博覽會相關資訊,請洽生涯發展與就業輔導組:50485。
Q4:請問我要如何了解兵役法規呢?
A4:
1.請參考內政部網站:http://www.moi.gov.tw/
2.請參考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
Q5:尚未畢業,收到區公所的徵集令要如何辦理?
A5.:
1.區公所以電話告知未畢業,請學校開立證明(向註冊組申請)文字敘述之在學證明。
2.收到區公所徵集令請携帶徵集令正本、影本或照片(向生活輔導組申請)暫緩徵集證明書。
二、役男因學術出境(Q&A)
Q1:短期出國(例如:旅遊、論文發表、工讀)
A1:4個月內短期出國,請同學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頁登錄即可。
Q2:4個月以上且因學術原因出境者:
A2:
1.修讀國內外大學合作授予之雙學位:
①.已簽准(如國科會計畫、交換學生)者請下載「本校學生役男出境申請書(雙學位)」依行政程序辦理。
②.尚未簽准者(如各系自行與國外大學簽訂之研究計畫)需先簽請(校長)核准後再下載「本校學生役男出境申請書」依行政程序辦理。
2.奉派、推薦出國研究、進修及實習等:
①.已簽准(如國科會計畫、交換學生)者請下載「本校學生役男出境申請書」依行政程序辦理。
②.尚未簽准者(如各系自行與國外大學簽訂之研究計畫)需先簽請(校長)核准後再下載「本校學生役男出境申請書」依行政程序辦理。
Q3:這個簽請核准的簽要如何製作?
A3:
1.請系辦公室的先生或小姐協助由學校行政E化系統登錄→公文類→創文作業→公文製作→簽。
2.簽的內容為:主旨、說明(叙明事由)
3.簽會辦單位:教務處註冊組、課務組、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4.簽決行層次:一層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