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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減免】113學年度第1學期 【全校在校生(舊生)】各類資格身分學雜費減免--申請須知公告(四大部分)113年6月4日公告

國立成功大學113學年度第1學期

【全校在校生】各類資格身分學雜費減免--申請須知公告(四大部分)

壹、重要聲明

一、不得重複申請情形:

(一)教育部「各類生就學優待減免辦法」規定,若同時符合政府其他各機關[如人事行政局(軍公警消…)、勞工局、各機關部會(如各縣市農會、漁會…)]等政府單位就學優待奬補助申請資格者,請自行擇一擇優申請。

(二)曾經就讀同一學制之同學年學期已減免過學雜費,例如曾經在他校就讀大一且已辦理減免申請通過者,因重考就讀本校大一者。

(三)符合「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家庭應列計人口年收入90萬元或70萬以下者),亦不得重複申請學雜費減免。【以上所有補助項目,教育部會與其他部會進行系統核對,不得重複申請補助

二、【新生、復學生、轉(學、系)生、逾期未申請舊生】請查看113.08月(下旬)-減免申請公告請勿持原繳費單繳費,完成以下減免申請程序後(請回電或信箱承辦人進行修改金額),再至出納組報學號,繳交減免後金額即可】。

 

三、於系統未開放(含測試)期間,登入減免系統申請之資料將全部删除,請依規定開放期間重新提出申請。

四、每學期末(約6月中旬1月上旬)固定發佈減免作業公告(含減免系統開放及收件期限),請於生活輔導組網頁/最新公告/最新消息『公告訊息』查閱,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6-2757575#50353 任先生

五、各類減免資格申請重點:

(一)於規定期限內登錄減免系統申請存檔列印申請表(含規定資格表件)>上傳goolgle表單

  (軍公教遺族之子女:【第一次申請】或【資格變更者】應繳交紙本,可掛號郵寄)

(二)身心障礙人士子女障礙學生本人現役軍人子女等三類別。

1.除登入減免系統填寫「申請表」外,需完成上傳證件照片圖檔。

 2.「證件照片圖檔」JPG、JEPG檔案格式,請詳閱減免系統「功能表」「上傳檔案說明」、「上傳檔案照片範例」規定上傳,列印「證件上傳表格」;請自主檢查列印結果(調整縮放版面之排版比例再列印)務必清楚

3.限列印A4格式僅一頁,有簽名切結書不可分頁,以利審核。

(三)新申請軍公教遺族子女減免者,應再列印2份教育部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優待申請書

(四)戶籍資料:以申請期間三個月內有效記事欄不可省略(切記)

1.全戶戶籍(記事欄不可省略):包含學生父親母親等3人之戶籍資料不同戶籍地(分開登記)仍應繳交三人戶籍資料。當父、母離異時,請繳交與學生一起生活之那一方戶籍謄本,並‚於減免系統內,輸入父親或母親資料(與學生一起生活之那一方),另ƒ繳交切結書(公告內附件4檔案)。

2.原住民籍學生可申請「部份個人」之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繳交(需載明原住民籍身分)。

3.以下三類戶籍資料,請擇一繳交:建議繳交戶籍謄本

(1)戶籍謄本正本(全國各戶政事務所可申請)。

(2)電子戶籍謄本(內政部之自然人憑證網路申請下載、列印)。

(3)戶口名簿(影本):

j若戶籍資料之申請時間已超過三個月以上,請自行至「內政部戶政司戶口名簿請領紀錄查詢系統」(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581)查詢並列印「查詢結果」一併上傳google雲端。列印前請勾選「頁首(顯示列印日期)及頁尾(顯示查詢官網)」選項據以審查所附查詢是否有效(無列印日期、官網者,應重新才受理)。

k請在所附查詢結果戶長統號旁空白處,註記親屬關係,以利收件辦識、核對。

貳、申請部分

採「學雜費減免系統」 與「線上google雲端表單上傳」同步辦理

申請步驟:

1.登入「各類資格學雜費減免系統

(1)列印學雜費減免申請表(列印後請簽名(可電子簽,請勿電腦打字)及填寫日期)。

(2)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等3類身分,於學雜費減免系統應完成並列印「證件上傳表格」外,其餘類別身分請参閱

   「各類繳交表件」 (https://assistance-osa.ncku.edu.tw/p/412-1051-3338.php?Lang=zh-tw)

   請備妥各證明資料,上傳google雲端以完成繳件。

2.google雲端表單上傳  ※各項上傳資料,務求清晰,以利檢核。完成google雲端表單上傳,即完成申請減免程序,雲端表單會自動回覆副本給作答者,請留存。

(1)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https://forms.gle/6FHTLYvzDCSanz8W9

請上傳1個PDF檔案:依序學雜費減免申請表證件上傳表格申請期間3個月內有效的A.戶籍謄本或B.電子戶籍謄本或C.新式戶口名簿(三擇一)。若父母離異者,請另上傳生輔組公告附件4「不列計家庭年所得查核人口切結書」1份,填妥後併同上述資料上傳。

請注意:

1.不同戶籍地,請各別申請並同時上傳。

2.父母離異者,請再繳交生輔組公告附件4「不列計家庭年所得查核人口切結書」1份。

(2)身心障礙學生:https://forms.gle/JAa7wp3jP1CmvWLd8

請上傳1個PDF檔案:依序學雜費減免申請表證件上傳表格申請期間3個月內有效的A.戶籍謄本或B.電子戶籍謄本或C.新式戶口名簿(三擇一)。「鑑定證明(A4)」若父母離異者,請另上傳生輔組公告附件4「不列計家庭年所得查核人口切結書」1份,填妥後併同上述資料上傳。

請注意:

1.不同戶籍地,請各別申請並同時上傳。

2.若無身心障礙證明但持有「各縣市政府教育局鑑輔會鑑定證明(比照輕度減免)」者,除前項資料外,需請再上傳「鑑定證明(A4)」

3.父母離異者,請再繳交生輔組公告附件4「不列計家庭年所得查核人口切結書」1份。

(3)低收入戶學生:https://forms.gle/P4SPjUxTwLC52Hyz7

請上傳1個PDF檔案:依序學雜費減免申請表各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113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正本)」(證明內須記載學生之姓名、身分證號,方為有效)。            

(4)中低收入戶學生:https://forms.gle/3F21bxWyy7B1LJxM8

請上傳1個PDF檔案:依序學雜費減免申請表各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113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證明內須記載學生之姓名、身分證號,方為有效)。

(5)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https://forms.gle/8FyPoAje3NEUbWsSA

請上傳1個PDF檔案:依序學雜費減免申請表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或(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113年度核定特境資格」公文(函文)或證明正本(文件內須記載學生之姓名、身分證號,方為有效) 申請期間3個月內有效的A.戶籍謄本或B.電子戶籍謄本或C.新式戶口名簿(三擇一)。

(6)現役軍人子女:https://forms.gle/waY4SSrkThnbns5JA

請上傳1個PDF檔案:依序學雜費減免申請表證件上傳表格家長任職單位「在職證明」正本1份。

(7)軍公教遺族之子女:https://forms.gle/cMjucJKqoHDC3gkt7

請注意:

1.紙本作業:本資格如為第一次申請、資格變更者。依規定學校須函文教育部資格審查,一律採紙本繳交。

(1)撫卹令或年撫卹金證書、卹亡給與令及銓敍部函。

(2)展延撫卹者:檢附原始撫卹金證書(或函文)及展延撫卹證明。

(3)於生輔組網頁下載表單附件3 (或至減免系統內下載):教育部「軍公教遺族子女 就學優待申請書」 (1式2份),未成年學生請家長簽名。(請仔細填寫,勿塗改)

    請注意:

   j大學部學生之父或母親現職為軍公教人員者,可選擇繳交當學年學期「未請領該單位子女教育補助費證明」,或由家長書寫聲明無申領之切結書(家長簽名、註明年月日),正本1份。

   k請將上述第3點,教育部「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優待申請書」(1式2份)連同第1點或第2點證明(彩色影本),掛號寄至「台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光復校區生活輔導組任先生收」。

(4)資格核符公費生或半公費生者,請備學生個人郵局帳號影本1份;並請至本校出納組提出申請個人郵局帳號基本資料建檔。

2.線上作業(前一學期已申請減免成功之舊生):在校舊申請者之文件採雲端上傳即可。

請上傳1個PDF檔案:依序學雜費減免申請表撫卹令或年撫卹金證書、卹亡給與令及銓敍部函正本如大學部學生為撫卹展延者,請上傳原始撫卹文件展延撫卹證明大學部學生之父或母親現職為軍公教人員者,可選擇上傳學年學期「未請領該單位子女教育補助費證明」,或由家長書寫聲明無申領之切結書(家長簽名、註明年月日)

(8)原住民籍學生:https://forms.gle/7CRq1JavgYz1AnaVA

請上傳1個PDF檔案:依序學雜費減免申請表申請期間3個月內有效的A.戶籍謄本或B.電子戶籍謄本或C.新式戶口名簿(三擇一) (學生之戶籍須記載族別名)。

 

 

減免系統開放申請】及【google上傳期間

系 統 開 放

113/6/17(一)~至113/7/12(五)止 (截止後,不開放申請)

紙 本 收 件
(掛號郵寄)

自113/6/17(一)~至113/7/12(五)止(郵戳以7/12為憑,請勿逾期)

【除軍公教遺族之子女第一次申請及資格變更者應繳交紙本外,其餘類別上傳雲端即可,無需繳交紙本

系 統 網 址

成大首頁>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線上服務>各類資格學雜費減免系統http://sys.osa.ncku.edu.tw/apply/

Google

表單上傳網址

請参閱上述第貳部分各類減免身分雲端網址

【將所需檔案上傳,除軍公教遺族之子女第一次申請及資格變更者,應繳交部分紙

  本外,其餘類別上傳即可,無需繳交紙本】

肆、參考(詳閱)相關網址部分:

(一)學生郵局帳號登錄:第一次建立郵局帳戶資料,請登入建立。

https://expsys.ncku.edu.tw/pif/index.php?auth

(二)學雜費收費標準:教務處/註冊組

https://reg-acad.ncku.edu.tw/p/412-1041-5424.php?Lang=zh-tw

(三)各類資格學雜費減免【標準表】

https://assistance-osa.ncku.edu.tw/p/412-1051-3337.php?Lang=zh-tw

(四)各類資格學雜費減免【繳交資料總表】

https://assistance-osa.ncku.edu.tw/p/412-1051-3338.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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