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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學術出境

在學役男-學術出境申請作業流程
 
申辦對象
學生應辦
學校辦理
備註
役男出境申請
  1. 四個月以內之短期出國。
  2. 無兵役管制事項者:如女性、免役、除役及未被徵召之役男…等。
無 [由學生個人自行辦理出境] (出境管制對象)
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及齡19歲)至屆滿33歲之當年12月31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齡男子(役男)。

在學生、經本校推薦或國科會、教育部之學術研究計畫錄取,且須出境四個月以上者:

  1. 修讀國內、外大學合作,授予雙學位者。
  2. 奉派、推薦出國研究、進修及實習等。

相關學術出境申請規定及流程,請務必詳閱此連結公告(役男出境應經核准,始得出境):

https://assistance-osa.ncku.edu.tw/p/406-1051-247453,r3592.php?Lang=zh-tw

1. 已簽准者:
如本校已簽准之交換生(如校級)、國科會計畫或教育部計畫等,請下載「本校學生具役男身分出境活動申請書」及(1)校內核准公文(含錄取通知)、(2)當年度計畫錄取公文(含名單)、合約書及錄取通知(或邀請書)等文件,依行政簽核程序辦理。

2. 尚未簽准者:
如各系所、學院自行與國外大學簽訂之研究計畫,需先校內簽請(校長)核准後,再比照上列 1. 之程序辦理。

[生活輔導組代辦]
  1. 完成簽核之出境申請書(含各項應備之文件),應於學生確定出境日前一個月內送達生活輔導組。
  2. 由生輔組查核在學緩徵有效期限,若出境期間逾有效緩徵期間,將補辦【延長修業有效緩徵】(學生應依出境期間之學年學期註冊在學),再辦理後續出境事宜。
  3. 由生輔組代發文至學生戶籍地之縣市政府審核在學役男出境事宜。
  1. 學生於確定出境日前一個月內,出境申請文件應送達生輔組。例:出境日為xxx年4月30日,申請文件應送達日為xxx年3月30日(提前2週亦可>3月15日)。
  2. 生輔組收到後,即列入申請程序期間,至出國日止,若無必要,請勿於學術出境日前1個月內申請[短期出境],因核准後即為管制(四個月)出境,役男必須回國後才可提出第2次(下一次)出境之申請,無論原因為何。若因此造成無法順利如期出境,學生應自負全責。
經本校推薦四個月以上“非”學術原因(為其他原因)之出境者,如:表演、比賽、訪問、受訓或代表我國參加國際數理學科(不含亞洲物理、亞太數學及國際國中生科學)奧林匹亞競賽或美國國際科技展覽獲得金牌獎或一等獎,經教育部推薦出國且未逾30歲者。
請自行備妥相關證明文件,簽請(校長)核准。
奉核可後,由各該推派單位(系所、學院)行文至學生戶籍地縣市政府審核。(非由學校生活輔導組代為辦理)
請於學生確定之出境日前1個月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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