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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須知

                                             國立成功大學辦理就學貸款作業事項
※特別注意:本校申請就學貸款需上學校就學貸款登錄系統登錄,無登錄者不受理就學貸款申請
懶人包(請點擊)
一、上網登錄時間:
上學期-約自8月中旬至開學後第1週(詳細日期請參每學期公告)
下學期-約自2月下旬至開學後第1週(詳細日期請參每學期公告)
 
二、申請條件:依教育部訂定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學貸款辦法」辦理。

申請條件

利息繳納(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學貸款辦法」)

年收入120萬元以下

免息

年收入超過120萬

依教育部推動之「就學貸款精進措施」,放寬免息條件

無兄弟姊妹及子女:不可申貸

家庭年所得超過120萬元~148萬元以下:

    (1) 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含)以上:免息

家庭年所得超過148萬元

    (1) 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全息

    (2) 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名(含)以上:免息

兄弟姊妹、子女之定義:

    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具正式學籍的學生」。

 
三、申請流程:
(一)請先備妥學生本人之郵局帳號,無郵局帳號者請事先申請(如非學生本人之帳號,則退費時將無法轉入)。
(二)至學校申請網頁登錄,確定貸款金額、列印學校對保單。
(本校首頁→校園資訊→就學貸款申請系統)網址:https://campus4.ncku.edu.tw/wwwmenu/program/stu/
(三)依學校對保單貸款金額,至台灣銀行申請網站登錄,所填之貸款金額需與學校對保單一致。
(四)持學校及台銀申請表格(勿持繳費單)及相關資料,於註冊前至台灣銀行(全國均可)對保。
(五)◎對保所需證件:
對 保 情 形
                    所 需 證 件
備 註
首次申貸
1.最近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2份(含父母及學生)1份交銀行,1份交生輔組審查。
2.申請人學生證(或錄取通知)、身分證、印章及保證人身分證、印章。
1.保證人有父母者為父母,無父母而以他人為保證人者於對保時須繳驗收入證明。
2.首次申請保證人須與申請人親赴銀行對保。
3.年滿18歲以上者,保證人1人即可。
續辦者
1. 申請人學生證、身分證、印章及保證人身分證、印章。
2. 3個月之戶籍謄本正本2份:銀行、學校各1份,如學校對保單備註欄上無註明需繳交者,可不需繳交。
1.學校對保單
2.台銀申請表(1式3聯)
3.前次台銀撥款通知書之存執聯(第3聯)
(六)對保完成後,於開學第1週(詳細收件時間請參考每學期公告)上午9時-17時將以
下資料親自(或委託他人)繳回生輔組(於雲平大樓4樓第1會議室收件),始完成註冊手續
1.台銀申請書第2聯。
2.本校上網列印之申請書。
3.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含-有配偶者為配偶-學生本人,學校對保單備註欄有註明者一定需繳交)。
 
四、申貸金額:以學校對保單上貸款項目之金額為主,同學至台銀網頁登錄及對保時請勿自行刪減金額,
申貸成功後,餘額(貸款金額扣除應繳金額)將於期末匯入學生郵局帳號。
生活費:低收入戶學生或教育部公告之受傳染病疫情影響者,每生每學期以新臺幣四萬元為上限;中低收入戶學生,每生每學期以新臺幣二萬元為上限。
 
五、退費日期:上學期-約於隔年1月份、下學期-約於6月份,屆時將於本校首頁公告。
六、有任何就學貸款之疑問,請電業務聯絡人蕭先生,本校總機:06-2757575;分機50345
七、生輔組位址:(台南市大學路1號)光復校區雲平大樓3樓。
 
※請依規定辦裡,並如期繳件,未依規定致影響個人申貸者,後果恕請自行負責。